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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分享到: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根据《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陕高学会〔2021〕10号)精神,现就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1.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对重点招标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鼓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校给予经费配套支持。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一般项目不设指南。一般项目由申请人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院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研究时间与要求

1.凡承担省高教学会所有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及其成员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予以通报。  

2.研究项目规定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3.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4.陕西省高教学会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10月8日(星期五)前将申报项目材料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1.项目申报者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

2.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统一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xgjxh@163.com。

 

请各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申报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郑立  赵小白

联系电话:029-88308865,13519137061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号楼405室;

 E-mail:sxgjxh@163.com; 邮编:710127。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项目指南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