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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1    分享到: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关于高等教育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切实提高学会服务咨询和智力支持能力,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研究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本次课题立项只设重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由申报人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陕西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自拟选题。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

、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须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可由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研究时间与成果要求

1.研究课题规定在一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每项课题需完成1篇研究报告,形成1篇决策咨询建议专报。专报内容要有问题、有分析、有数据或案例支撑,并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以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研究报告每篇1万字左右,专报每篇3000字左右。

3.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申报人应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

2.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及《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统一报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405。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xgjxh@163.com。

3.申报时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郑立  陈志军

联系电话:029-88308865,13519137061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长安校区7号楼405室;

E-mail:sxgjxh@163.com; 邮编:710127。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