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校的基本定位及其办学层次、服务面向、学科专业等具体定位,并非各自孤立、相互割裂的存在,而是以知识为基础形成的内在统一体,按照知识结构秩序展开并交互作用,在知识传承、生产、创新与应用的分工中担当不同角色、履行不同职责使命。当前,高校办学定位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学术漂移”现象,深层根源在于知识结构认知的层级化、发展路径的传统依赖性、资源配置方式的身份导向以及评价体系的单一化。摆脱困境,须依循知识统一性法则,重构分类评价体系、确立目标与贡献导向的资源配置、重塑知识分工的组织文化、构建多元卓越的价值叙事,实现高等教育体系差异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高校办学定位;知识结构秩序;知识统一性;学术漂移;多元卓越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按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支持高校差异化发展。这为高校分类发展和特色发展指明了方向。事实上,不同类型高校基本定位之间及其内部定位要素之间不是孤立和割裂的,而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统一,即围绕知识的生产、传承、分配、转化与应用展开的。高校办学定位的实质,是其在知识结构体系中的角色确认及其采取的相应行动。
一、知识结构秩序作为高校办学定位统一性的基础逻辑
高等教育的存在与发展始终以知识为载体,不同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差异,本质上是高校活动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分工之别。布鲁贝克提出认识论与政治论两种高等教育理念,看似对立实则以知识为共同根基:认识论以探究和增进知识本身为目的,政治论侧重以知识为手段服务社会。由此,知识便成为统合高校目标与职能的基础逻辑,而知识结构秩序则是诠释高校办学定位统一性的内在依据。
(一)知识结构秩序的一般形态及其功能
所谓知识结构秩序,是人类在长期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按照知识的性质、功能、程度和呈现方式等维度形成的层次分明、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这一秩序不是人为强加的外在分类,而是知识内在逻辑与社会实践需求相互作用的历史性产物。具体而言,按照对象领域,知识可分为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以及交叉综合科学知识,其下又细分为不同层级的学科与方向;按照功能与目的,可分为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按照呈现方式,可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按照教育目标,可分为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方法性知识和反思性知识等。
知识结构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序列化。人类总体认识经历了从感性到理性、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或阶段,但知识作为认识的结果,其表现形态恰好与认识过程相反。这也是知识作为思维中的具体的规定性。作为认识结果或思维中的具体的知识体系,一般按抽象的基础理论知识、中间的应用技术知识和具体实践操作知识这一路线构成清晰的结构链条,每种知识形态均有独特的生产方式、传播路径与价值体现,其相互作用,形成连续的统一体。二是动态化。不同知识在结构秩序间双向或多向流动、支撑和转化,基础理论知识支撑并可转化为应用技术知识,具体场景化的实践操作知识又反向支撑和推动应用技术知识及基础理论知识的创新。当代科技革命条件下,知识的这种正反作用和交叉作用现象越来越普遍,以至于不同的知识边界日益开放。三是分工化。结构秩序中的不同知识形态对应不同使命与目标,服务不同对象与需求。
高校是知识保存、传承、转化和创新的场所,通过知识生产与再生产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然而,高校及其内部院系或专业之间,知识的分布或分配并非杂乱无序,而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高等教育区域结构、层次结构、科类结构、专业结构及能级结构,实质上是知识在不同地区、不同高校以及院系间的分布或分配方式。同样,知识分布或分配形式影响和制约高校办学定位,并由此形成高校间知识分工与协作关系。
(二)知识结构秩序中高校办学定位统一性的表征
高校办学定位是一个包含基本定位、层次定位、人才培养定位、服务面向定位、学科类型定位、特色定位等多要素的集合体。要素之间存在着以知识为基础的有序结构,这便是高校办学定位的知识统一性。具体言之,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知识性质规约着高校的基本类型定位,知识深度框定了高校办学层次和培养目标定位,知识广度制约高校服务面向定位和学科专业定位,办学特色定位则是高校在特定知识区段形成的独特知识禀赋与比较优势。其中,基本定位是核心,其他定位或是基本定位的派生,或是不同表现形式。
1.基本类型定位。《纲要》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明确了不同高校的知识性质与基本使命。研究型高校总体上处于知识结构秩序中的抽象理论知识一端,任务在于培养拔尖创新型人才,开展基础性和原创性研究,致力于知识发现与创造,拓展基础科学边界;应用型高校处于知识结构秩序的中间带,具有综合性与过渡性特征,以整合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场景、推动技术方案的研发与转化为目标,致力于知识的融合与应用,培养工程和社会实践型人才;技能型高校处于知识结构秩序中的操作知识一端,以传承场景化实操知识、推动技术技能的创新与产生实际效益为己任,致力于知识的具象化与职业化,培养工匠型人才。研究型、应用型和技能型三种类型高校办学定位,在知识结构秩序中构成从侧重基础理论知识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到应用原理知识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开发,再到技术方案和场景化实操知识的人才培养与技能革新的连续序列。不同高校办学定位既分工明确又相互衔接,承担着不同的目标、职能与任务。
2.办学层次定位。高等教育有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多种层级。有的高校是单一层次的,有的高校是多层次的。层次定位关系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知识生产与再生产活动的复杂程度。研究型大学主要从事高深基础性、前沿性和交叉性的学术活动,以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为主体,注重教学内容的学理性、系统性、前沿性以及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侧重于向学生传授应用性知识,强化实践知识与技术技能培养,以开展专科和职业本科教育为主,适当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高技术技能人才,注重技术研发与创新。
3.人才培养定位。人才培养定位指向于将知识结构秩序中特定性质与程度的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认知结构和素质结构。研究型高校培养目标为厚基础、宽口径、重交叉、强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强调知识体系的系统性与前沿性,强化原始创新、理论突破与跨学科研究能力;应用型高校培养目标是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工程和社会实践型人才,强调知识结构的综合性和应用性,强化应用原理知识与技术知识的整合以及向实践转化的能力;技能型高校培养技术技能型和操作型人才,强化场景化实操知识的掌握与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三种类型高校培养的人才,不是各自封闭和割裂的,不论哪种人才,都要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服务面向定位。高校服务面向是由知识结构秩序中知识性质、广度和深度决定的。一般而言,研究型大学服务面向最广,以国家战略需要为己任,其培养的人才与提供的知识适应面宽;应用型高校次之,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技能型高校服务面向更具体,直接为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高校服务面向与知识性质、广度及深度之间呈正相关,即服务范围越宽,则知识面越广,越具抽象性、学理性、高深性、交叉性和前沿性;服务范围越窄,知识就越呈具体性、场景性和操作性。
5.学科专业定位。学科专业定位主要分为综合性、多科性和单科性三种,其在知识结构秩序中描述的是知识活动的范围、所属领域的广度以及知识生产的方式。综合类高校,学科专业齐全,分布广泛,知识活动具有宽厚性、综合化与交叉性;多科性高校侧重某一类或几类学科专业,强化与其他学科专业协同发展;单科类高校突出某一学科或专业特定的知识与技术,注重学科专业知识的峰度或一线应用性。
6.办学特色定位。办学特色反映的是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独特禀赋,是高校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属于自身知识活动传统、活动领域或活动方式。高校的基本办学定位、层次定位、学科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定位等都影响办学特色,是办学特色生成的基础。这是因为办学特色不能脱离上述各具体定位独立存在,它总是要通过其他定位和活动反映出来。办学特色的实质,是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形成的不可替代的分工优势。
(三)知识结构秩序下高校办学定位的协同性机制
高校办学定位的知识统一性,不仅体现为高校内部定位要素的逻辑统一,更体现为不同类型高校之间的知识协同与共生。知识结构秩序的连续性决定了不同办学定位的高校知识活动的统一性、有序性和相互依赖性。一方面,研究型高校的理论知识研究与人才培养,为应用型高校的技术知识研发和实践人才培养提供理论源头支撑,应用型高校的技术知识研发又为技能型高校的场景化知识应用提供基础,由此形成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正向流动。另一方面,技能型高校在实践中产生的场景化知识问题,反向推动应用型高校的技术知识方案优化;应用型高校的技术知识研发需求,又反向引导研究型高校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选题,从而形成知识从实践到理论的逆向反馈。这种知识的双向互动,使得不同类型高校之间形成相互依存、交互赋能、共同生长、协同发展的生态链。
二、知识结构秩序下高校办学定位失当
知识结构秩序下的高校办学定位,既是基于知识统一性的理想类型描述,也是高校知识活动的经验总结。然而,现实中的高校办学定位,受知识价值观、制度设计、文化传统等多重因素影响,出现了偏离知识结构秩序的倾向。集中表现在高校基本办学定位与知识性质、范围和程度等背反,由此带来高校分类发展难题。一是应用型与技能型高校存在明显的上行式学术漂移现象,朝知识结构秩序的基础性、学理性和抽象性方向攀升迫近;二是研究型大学存在明显的下行式和外延式漂移现象,其目标、功能与范围过度扩张,短期功利化办学倾向明显。其实质是不同高校知识结构秩序失调与错位。
(一)高校办学定位失当的两类表现
高校办学定位失当,主要有两类表现。一是应用型与技能型高校的上行式学术漂移,二是研究型高校下行式和外延式学术漂移。
1.应用型与技能型高校的上行式学术漂移。学术漂移不单指该类高校追求升格、更名或争取重点项目等提高办学层次与地位现象,还指其偏离自身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性质与功能定位,忽视或舍弃本原性办学目标与基本使命,进而将上一层次高校的知识活动模式作为自身的办学目标问题。从知识结构秩序视角看,上行式学术漂移的本质是知识活动的虚高化和脱域化。
一些应用型本科院校办学以“改名大学、申硕、申博”为目标,将大量资源投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科研项目申报,却弱化了产教融合与应用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薄弱,学生实习走过场。这种“上不学、下无术”的尴尬处境,正是上行式学术漂移的典型写照。有的高职院校以“升本”为动力,效仿上一层级教育模式办学。上行式学术漂移导致高职院校“既不高、也不职”,降低教育质量。当然,上行式学术漂移也并非一无是处,不同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位置不是一成不变的,其间存在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弹性。区域经济社会以及高校自身条件发展变化,会带来办学目标定位的改变,这有利于激发高校办学活力、提高学术水平、增强持续发展能力。这也是政府每年都审批少量高校升格和更名的缘由。
2.研究型高校的下行式和外延式学术漂移。研究型高校在办学过程中,职能过度向外扩张,从事过多的非学术性活动;或者过于向下延伸,从事本该由应用型高校和技能型高校承担的教育教学和服务职能。在20世纪80年代至世纪末,这种现象较为普遍。当时,受到高等教育发展和办学经费不足的双重压力,一批国家重点大学利用自身独特地位和优势通过职能拓展向市场要资源。一些重点大学直接面向企业开展培训、解决技术难题,或者直接创办校办工厂、企业和公司,举办各类学历和非学历层次的成人教育或高收费性质的独立二级学院,推行产业化和市场化。此外,重点大学还广泛开展一定规模数量的高职高专教育,培养专科学生或接收专升本学生。只是到了21世纪初,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和高校分工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大学(主要是原“211工程”和原“985工程”建设高校)才逐渐降低市场化办学程度,直到完全退出专科教育层次,集中时间、精力和资源用于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
重点大学下行式和外延式的学术漂移,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也产生了积极作用。诸如,借助和发挥重点大学学科专业齐全、人才济济、学术水平高等优势,提高社会服务质量,支持和带动地方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事业发展。但弊端也不容忽视,它偏离了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角色分工和功能定位,模糊了自身的知识价值与宗旨使命,高水平基础研究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一度被稀释,削弱了研究型大学应有的学术引领地位,挤压了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发展空间与机会。同时,过度下行式和外延式发展,影响到重点大学质量和声誉,造成高校办学同质化和无特色。
(二)高校办学定位失当的深层原因
高校办学定位失当不是偶然现象,而是知识价值认知、办学模式、制度设计与文化传统等多重因素叠加和共同作用的结果。
1.知识地位等级化认知与大学合法性迷思。从古希腊的知识分类到中国传统的“道器之辨”,人类社会始终存在知识价值和作用的等级性认知。亚里士多德最早将知识分为理性知识、实践知识与创制知识三种类型,认为只有理性知识才是纯粹的和真正的知识,而职业知识和制造知识是不自由的和低级的知识。同样,中国古人也崇“道”抑“器”,将生产劳作技能视为雕虫小技和奇技淫巧,不能登堂入室。这种认知传统在高等教育领域一直延续,以至于“只有研究型大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等学校”成为社会“共识”。而应用型、技能型高校要获得社会认知的合法性,必须走研究型大学的发展道路,否则便被视为低层次低质量,甚至被排除在大学门外。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应用型、技能型高校为了提高自身地位和获得社会认可,千方百计地向研究型大学看齐,以攀高求全作为目标和价值追求;研究型大学则利用自身合法性地位及先天优势,向下或向外不断扩充职能,达到获取更多资源的目的。
2.传统模式路径依赖与高校转型时艰。现代之前的大学有如象牙塔,以“传道、授业、解惑”为主责,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一套以学校、课堂、书本和教师为中心的学术化制度体系与运行模式,注重学科自身逻辑,较少考虑外部生活和工作世界变化发展需要。几百年来,大学一代代沿袭和传承下来,形成了固定化的套路和路径依赖,几乎所有的高校办学都自明性地以此为模板和样式,不可避免地带来单一化和同质化。按照新制度学派的趋同理论,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会倾向于模仿已被验证为“成功”的模式,即按照“低成本和易操作”的成熟体系,这样可以显著降低风险和提高效益。这也是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不愿意另辟蹊径的先天遗传性原因。然而,真正办好应用型和技能型教育,必然和必须破除传统的知识型和学术型教育模式,要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出书本等舒适区,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广泛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变化现状、趋势和要求,切实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校地合作,强化实践教学,注重经验性、场景性、操作性等隐性知识的习得,教会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本领。所有这些,对于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尤其是管理者和教师而言,是以往不曾经历的陌生领域,缺乏相应的知识、能力与心理准备,难免遇到各方面的困难和阻力,使其不敢、不愿或不能迈出关键一步。
地方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转型难是不争的事实,“双一流”建设高校等研究型大学同样存在转型难问题。依照知识结构秩序要求,研究型大学主要任务是面向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需要,专注知识创新、文化创新和教育创新,发展自主知识体系,建设世界教育和知识中心。为此,高校须回归本位,深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3.身份导向下的资源配置与评价体系僵化。长期以来,出于资源总体有限以及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知识和教育差距原因,我国高等教育实行非均衡发展策略,资源优先保证重点大学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发展需要,而应用型、技能型高校则面临办学资源匮乏困境,影响教育质量和声誉。这种配置是典型的“政治资源”模式,即资源投入并不完全由高校办学业绩与增值状况决定,更多取决于高校的等级、身份与地位。从事基础性前沿性知识活动的研究型大学资源丰盈,从事知识研发与技术转化的应用型高校资源次之,从事技能操作和实践性知识活动的技能型高校资源最少,由此现实地形成了高校不同等级,迫使应用型和技能型高校办学向综合性和研究型大学看齐,在狭窄的金字塔单赛道上竞争资源。
4.面子文化下高校发展的“指标性攀比”。中国的面子文化传统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着突出表现,集中反映在有如“别人家的孩子”的现象。无论是政府之间,还是高校之间或学科专业之间,都存在着指标攀比或指标竞争问题。在纵向上,办学过程中不断提高事业发展目标和标准,在横向上总是参照别的同类高校。这种攀比和竞争,虽然有利于促进自身发展,但更多的是为了脸面,过分看重外在的身份标识和地位,忽视自身的基础条件与外部需求。同样,地方政府也受面子文化影响,将升格、更名或排序晋级视为重视教育的表现和政绩;社会评价和选择高等教育,也看高校的出身和排名。这一切加剧了高校间同质化竞争,影响了高等教育多样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生态。
三、知识结构秩序下高校办学多元卓越
摆脱高校办学定位失当,走出学术漂移困境,需要遵循知识统一性法则,以知识结构秩序为基础逻辑,重构基于知识结构分工的高等教育发展体系,推动各类高校形成不可替代的知识禀赋优势,实现多元卓越。需要说明的是,矫正办学定位失当并非要求高校固守某一固定位置、排斥任何形式的知识跨界。在坚守核心知识使命的前提下,不同类型高校之间适度的知识流动、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恰恰是知识生态健康发展应有之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跨界应当服务于核心使命的深化,绝非偏离或放弃自身的知识根基。
(一)变单一量化评价为知识贡献本位评价
评价是高校办学的指挥棒,重建评价体系是矫正高校定位失当的突破口。需要摒弃一把尺子量所有高校的单一化评价模式,立足知识结构秩序,建立以知识贡献为本位的分类、分层等多元评价体系,使不同类型高校在各自的知识分工体系中都有明确的评价标准,确立属于自身的知识价值。
1.建立基于知识结构秩序的分类评价框架。根据《纲要》的高校基本分类,设计差异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与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各种知识活动相一致。例如,对于研究型大学,重点评价其原创性的知识生产与长远社会价值,降低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短期量化指标的权重,强化对重大基础科学问题解决、原创理论提出、颠覆性技术孕育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的评价比重,引入学术代表作制度与长周期评价机制,鼓励十年磨一剑的潜心研究。对于应用型高校,重点评价其知识转化效能与区域服务贡献,包括技术成果转化率、解决企业技术难题数量、专利产业化的应用效益、订单式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本地就业率、对区域产业升级贡献等。为此,应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评价机制,将用户满意度作为关键依据。而对于技能型高校,评价的重点则是技术技能传承创新与高质量就业,以市场和就业为导向,指标包含专业与产业总体适应度、学生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学生岗位适应能力、生产性实训基地使用效率、校企合作深度等,突出评价高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行业紧缺人才供给情况。
2.推行诊断性评估替代等级性评比。破除长久以来习以为常的以等级评价与标签式排名评价模式,转向诊断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评价的目的不在于给出分数或排出位次,而是精准分析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定位上的优势、不足与改进方向,为高校的特色发展提供针对性建议。将评估结果与资源配置挂钩,对坚持自身知识分工定位、作出突出知识贡献的高校,给予专项奖励与资源支持;对出现明显定位失当的高校,及时发出预警并调减相关资源,通过评价引导高校回归理性定位。
3.培育独立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减少直接由行政部门组织的评价,减少行政力量直接干预评价过程,着力培育一批公信力好、专业化程度高的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推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第三方评价机构应基于公开、透明的分类评价标准,开展专业性的评价活动,打破单一评价体系的垄断。同时要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参与高校评价,形成政府、社会、行业、高校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为社会提供更立体、更全面的高校办学质量信息,削弱高校对单一化行政排名的过度依赖。
(二)从身份导向到使命引领的资源配置
资源配置是高校办学的物质基础。矫正高校办学定位失当,必须打破身份决定资源的导向,将资源配置的逻辑从依据身份和历史地位转向依据知识使命和实际贡献,立足知识结构秩序,为不同类型高校提供精准的资源赋能,让安于其位、精于其业的高校获得必需的资源支持。
1.建立与分类评价联动的财政拨款体系。将公共财政拨款分为基本保障性拨款与绩效引导性拨款两部分。基本保障性拨款保障高校的日常运转,体现教育公平,确保应用型、技能型高校拥有基本的办学资源;绩效引导性拨款则与分类评价结果相关联,适当提高其在财政拨款中的比重。绩效拨款的分配,严格依据高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知识贡献。通过绩效拨款的有力引导,让高校的发展重心回到自身的知识使命,从而真正解决学术漂移问题。
2.设计平行等值的专项发展通道。中央及省地两级管理部门应设立一系列平行、等值且导向有别的重点建设计划,为不同类型高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平台。改变以往资源过度向研究型大学倾斜的政策,进一步优化“双一流”建设。按照《纲要》精神,尽快实现优质教育资源扩充,防止“双一流”身份固化,实行有进有出的灵活调整政策。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双高计划”支持力度,提升其影响力,为建设一流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创新型工匠人才创造强有力的条件和环境;对于地方应用型高校,尽快出台和落实“双优”计划。考虑到应用型高校量大面广,又是高等教育体系的中坚力量,建议选择200~300所高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达到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真正让不同定位高校在各自赛道和优势领域特色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3.改革项目与人才评审制度。打破科研项目与人才评审的“学术金本位”,立足知识结构秩序的不同区位,设计差异化的评审标准与通道。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评审中,单列面向应用研究、技术转化与技能创新的项目类别,评审专家库吸纳相当比例的产业界、行业界代表,评审标准突出需求导向与实践价值。在人才计划评选中,分类设置学术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荣誉称号,设立产业教授、技术大师、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等专门面向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支持计划,使其社会地位、待遇与研究型人才并行,让不同类型的知识人才都能获得认可、尊重与发展。
(三)营造从趋同竞争到知识分工的组织文化生态
制度与资源对于高校发展而言,是外部刚性约束;而组织文化则是柔性的内部基因,其对高校发展影响更加深沉长远、细致入微。矫正高校办学定位失当,归根到底,需要高校形成与自身知识使命相适应的文化自觉。
1.强化战略规划的知识逻辑。高校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首先明确自身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性质与目标,将知识分工定位作为战略规划的前提。规划的论证与制定,需详细阐释办学层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服务面向等定位要素是如何围绕核心知识形成内在一致逻辑链条。规划文本要让高校师生员工全面知情并认同,要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质询与监督,并将其作为主管部门审计、巡视高校重大事项的基本依据。通过制度化的战略管理,促使高校理性思考,避免盲目攀比与定位漂移。
2.培育以知识使命为核心的内生动力。高校领导者应成为自身知识使命的践行者与维护者,在校内开展广泛的教育思想讨论,让全体教职员工理解并认同学校在知识结构秩序中的分工定位与独特价值。研究型大学弘扬科学探索精神,宽容失败、抵制功利,引导教师主动面向国家战略需要潜心于基础研究、原创创新和重大科技突破。应用型高校塑造扎根地方和服务产业的共同体文化,推崇解决产业实际问题的成就感,推动校地、校企深度融合。技能型高校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工匠精神,让师生以精湛的技术技能为荣,强化技术技能的传承与创新。通过文化建设,将外在的政策要求内化为高校组织成员的价值追求。
3.构建开放协同的知识创新生态。打破高校之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壁垒,推动知识在结构秩序中的自由流动与转化,构建“研究、应用、技能”一体化的知识创新生态。研究型大学积极与行业龙头企业、应用型高校、技能型高校共建创新联合体,让基础研究的选题源于实践需求,让研究成果的转化通道更加顺畅。深化校内学科交叉融合,打破院系壁垒,围绕重大科学问题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避免知识生产的封闭化。应用型与技能型高校应主动与研究型大学共享基础理论知识与科研成果,为自身的知识转化与技能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更要向产业深处扎根,与企业共建共管现代产业学院、大师工作室,推行校企双元育人,让知识活动与产业实践深度融合。政府应搭建区域性的“产学研用金(金融)”一体化平台,为知识的流动与转化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各类高校在知识生态链中相互赋能、协同发展。
(四)构建从层级攀升到多元卓越的价值叙事
社会的价值叙事是高校办学定位的深层文化土壤,矫正高校办学定位失当,必须打破“层次即水平、学术即高等”的单一成功叙事,构建尊重知识分工、崇尚多元卓越的价值共识。
1.塑造多元卓越的公众认知。政府与主流媒体应协同发力,加大对各类高校卓越典范的宣传力度,淡化对研究型大学的单一推崇。不仅宣传研究型大学在基础研究上的重大突破,也要宣传应用型高校在推动区域产业升级、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中的关键作用,更应宣传技能型高校在培养大国工匠、支撑中国制造中的卓越贡献。通过国家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技能大奖等荣誉的授予,鲜明地向社会传递“应用型、技能型高校与研究型大学本无高低之分,仅为分工之别”的信息,确立“各行各业都能出彩、各种类型皆是卓越”的信念。
2.建立知识贡献导向的社会声望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与对应类型的高校深度合作,联合设立奖学金、冠名实验室、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高校贡献排行榜,让高校的社会声望源于其实际的人才和知识贡献。让社会认识到,技能型高校培养高水平毕业生,应用型高校为区域社会及产业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与研究型大学理论成果都应受到尊重,都应成为办学成功的标志。要优化高考招生宣传,引导考生和家长根据自身的志趣、特长与职业规划,选择最适合的知识轨道与高校类型。
3.重塑普及化高等教育的知识观与教育价值观,在全社会树立普及化阶段科学的人才观与质量观,坚决破除“唯学历、唯名校、唯学术”的认知误区。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典型示范等方式,大力弘扬实践育人、技能成才、人人皆可出彩的价值理念。唯有真正承认知识类型差异与分工价值,摒弃知识层级化、教育等级化偏见,才能从根本上铲除学术漂移与同质化办学的文化土壤,为高等教育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筑牢社会根基。
(刘振天,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授)
来源:《中国高教研究》2026年第5期